五市科技局,寧東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寧科規發〔2018〕6 號,以下簡稱《辦法》),科技廳將開展2021年度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備案工作,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一)申報企業須滿足《辦法》要求的備案條件。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符合《辦法》規定的備案條件1-3項的,可不參與專家評審直接推薦備案。
(三)區外科技型企業、創新團隊和技術成果持有人,來寧設立科技型企業的,企業規模符合《辦法》規定的備案條件第2項要求的,落地后可不參與專家評審直接推薦備案。
二、具體要求
(一)精心組織申報。五市科技局、寧東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根據《辦法》及本通知要求自行組織本地區評審工作,可分多個批次組織申報和評審,但本年度最后一批企業名單應于9月10日前上報至科技廳。五市及寧東管委會應在具體通知中明確本地區聯系人并做好宣傳、答疑工作。
(二)提高審核質量。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效期三年,2018年備案的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應在本年度重新備案(復審)。2019年和2020年備案的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尚在有效期內,不得重復備案;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不得以新名稱重復備案。五市科技局和寧東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應在推薦名單上報前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并在推薦備案企業名單中注明是否屬于復審和所屬縣區。
(三)加強核查監測。對已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廳將不定期委托生產力促進中心進行監督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撤銷其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質。備案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要按照規定,每年按時在寧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更新科技型企業監測數據。
三、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
蒲 勇 0951-5032687
蘇勝亮 0951-5066384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
李 昊0951-5011204 15729556839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1年2月20日